可这个富家少爷偏偏不和别人一样。从不跟其他家族公子哥套近乎, 吃饭遛鸟逛茶馆的邀约, 通通推掉。
反倒天天穿个淡雅长袍, 身上各种名贵装饰通通卸下,装成普通人满街坊跑。
别的少爷天天在家吃着各种山珍海味,对外面平民百姓几文钱的小吃嗤之以鼻。
但这些玩意在奚昭璟眼里可是个宝啊!
“老板,来个包子!”
“喔这泥人这么好看,欸老板能捏个我吗?啊,不行啊, 那我把这个买了。”
“这个甜糕怎么卖啊?10文钱?老板给我来十个!”
每天两眼一睁,奚昭璟就在侍童的服侍下穿上精致的外衣。繁杂花纹密密麻麻印在袖袍上, 浅白衣袍材质冰凉柔软, 这般丝滑的布料自然是千金难买。淡金色绸带环佩在腰间,镶嵌着细小珠宝,闪烁着别样光芒。
就这么一件华贵的衣袍,他到自己母亲前请安后便褪下, 跟个野猴子一样逃脱众人视线翻墙开溜。从街头买到街尾, 手中提着大大小小的物品, 蹲在墙角迅速消灭热气腾腾的食物。
这般接地气的小少爷, 还特别慷慨地将糕点掰开分给附近乞讨的小孩。等到能吃的东西全塞进肚子里后, 再把那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揣怀里, 翻墙回家悄悄塞在书柜中。
街坊玩腻了, 就想着出城玩玩。仗着自己被长辈宠爱,第二天便骑着良马穿梭丛林中, 领略别具一格的氛围。
可半路上撞见了一群不知从何而来的逃荒队伍,他佯装询问情况却得知边郊大旱的事情。这种事情在京城甚至没有一点动静,奚昭璟勒紧缰绳掉头立刻奔回家。
他父亲也常年居于朝堂之中,可对于自家儿子描述的事情,却半点都没有听说过。
家底虽厚,但终究也是心善之人。
朝廷无人提及,那自然是没人愿意收这烂摊子,朝中几百名官员个个哼着小曲缩在自己窝中。
奚樾对上自家儿子焦急的眼眸,略微思索,大手一挥。次日清晨便有一辆装有粥食的马车停在门外。
至于怎么送出去,奚樾没再多说,径直让奚昭璟自己闹腾去了。
为了躲避守卫的探查,他带着各种食物跑到那群聚集在一起的童丐,讨要一件破烂不堪的衣服。还在他们的指导下,将混了水的泥巴抹在脸上。
倒还真像个流落街头的小子。
再后来,他在发粥的过程中,就遇见了好心施舍他银两的三位仙人。